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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印花稅

您 好 !

我 同 我 的 女 朋 友 擁 有 一 個 聯 名 住 宅 物 業 (聯 權 共 有 (Joint Tenancy)) 超 過 十 年 。 現 在 , 會 將 層 樓 通 過 聯 名 物 業 轉 名 方 法 轉 名 給 我 , 即 我 買 下 她 的 50% 。

如 果 我 在 兩 年 內 出 售 整 個 住 宅 物 業 (如 售 樓 是 600), 應 繳 納 的 額 外 印 花 稅 應 為 600 x 10% =60, 還 是 600 x 10% x 0.5=30 (因 為 我 已 擁 有 該 住 宅 物 業 的 50% 業 權 超 過 十 年 )

Thank you very much!

  2016-7-27 14:02:49
  Andy
 

(第 1 篇回應)
你 好 , ANDY
首 先 感 謝 你 的 留 言 !
但 由 於 你 的 查 詢 涉 及 複 雜 問 題 , 因 此 建 議 閣 下 直 接 咨 詢 律 師 或 稅 務 局 意 見 !
    by 公關部
    2016-07-27 1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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