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者:孫尚香2008-07-26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我非常同意王先生的立論!如果人人都三緘其口,社會那會進步呢?不過,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其實又並沒有錯的!孔夫子原意很多時都被我們曲解,當然有的是故意曲解,例如文革時期打倒孔家店,那其實是江青集團利用了批孔來造勢,意在打擊周恩來,這是政治上利用了孔子,順理成章,曲解論語當然亦是別有用心的了。其實這句話根據已故國學大師錢穆先生的解讀是:「…不在其位,不謀其位之政。然謀政,僅求所以明道之一端。貧賤富貴,隱顯出處,際遇有異,其當明道善道則一。不謀其政,豈無意於善道之謂?」又據明朝張居正講評之《論語》:『謀是圖議,政是政事。孔子說:‘凡人有是職位,則有是責任,則有是謀為,如任公卿大夫之職,則當謀公卿大夫之政。若不在其位,則其政事本與我無與者,而乃商度其可否之宜,條陳其利害之故,是為思出其位,犯非其分矣,奚可乎?故凡不在其位,則當介然自守,雖知識見得到,才力幹得來,亦不可圖謀其政事。’蓋所以安本然之分,而遠侵越之嫌,人之自處當如是也。然士人之學期於於用世,則匹夫而懷天下之懮,窮居而抱當世之慮,亦有所不容己者。要之,潛心講究,則為豫養非份干涉,則為出位。豫養者待用於不窮,出位者輕冒以取咎,此又不可不辨也』。所以『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並不是叫我們不去站出來褒貶時弊,更不是教人明哲保身甚至乎跟厚不厚道扯上任何關係!更所以王生無須介懷不義於古訓。既然不困於桎梏,小女子想聽聽你對日前施先生所謂陋習之論,與及其連串辨辭,有何見解?
留言者:網主2008-07-26
第1篇 回應主文
孫尚香,歡迎你到訪本網站!
留言者:王文彥2008-07-28
第2篇 回應主文
孫尚香小姐,

施永青先生的「行業陋習」事件,不是新生事物,2006年10月廉署拘捕了一眾中原最高管理層後,施先生就有「行業陋習」的說法,說法和今年6月所講的基本上相同。

我從2006年12月5日至2007年2月1日止,一共撰寫了9篇<<論盡中原十月事件>>,其中<<論盡中原十月事件(2)>> 第二章「指控缺乏具體解釋、說明和事例」 及 <<論盡中原十月事件(4)>> 都是抨擊施先生所說的行業陋習。

我的觀點,迄今仍未改變。
留言者:孫尚香2008-07-28
第3篇 回應第 2 篇
很高興你並未有改變觀點!我看完了你先前發表的針對‘十月事件’的文章,覺得你是一個不容易被金錢收買得到的人,在金錢世界這是難能可貴的!施先生表面上好像是一位不與金錢妥協的人,可惜是‘十月事件’他把他那偽君子的皮攤了出來展覽了給大家!

但有一點我真不明白,你亦佔有中原差不多半數股權,如果你也來一腳把他打跨,豈不會讓你多年來的投資泡湯?我得悉你是始創人之一,你這樣狠勁,難道你不怕給中原帶來打擊?

究竟原則和利益你是怎樣平衡的?
留言者:網主2008-07-29
第4篇 回應第 3 篇
對!王先生的確是極有原則的真君子!

有關事件,他一早已撰寫了九篇文章發表他的看法:

http://www.manyw.com/article/misc/article_content.php?sectionid=2&ref_id=243&page=2

至於他是否有需要現在再重申或繼續評論有關事件,我相信王先生一定有其理念去處理的!
留言者:王文彥2008-07-30
第5篇 回應第 2 篇
[回應第4及第5篇]

孫小姐和網主的問題,都值得我撰寫獨立(即在專欄內專門一篇)及較長篇幅的文章,但請給我一點時間。

自2008年1月迄7月30日為止,我在專欄發表的文章不外15篇,平均每月二篇,過往多年則平均每星期一篇有多,可見我是大幅減產。為甚麼這樣?主要是今年以來特別俗務纏身,抽不出時間寫東西。

我其實很喜歡與讀者朋友交流,就怕抽不出時間。有些觀點和看法不是三言二語就可了結的,您們發問的問題太有水平了!如果我日後沒有回應您們的問題,千萬別誤會我驕傲得不屑回答,可能祇是因為我忙得沒時間看到您們的發問,或看到而沒時間回覆。

有一點特別要提,6月17日地產代理五大商會的「聯合聲明」和網主於7月15日的「莫以整體業界的血來洗滌一小撮人的罪孽!」一文,都是以「有人」來代表施永青先生,我覺得點名較不點名好。為甚麼?我不說破了,留待網主和高明的讀者去發揮思考力吧。
留言者:網主2008-07-30
第6篇 回應第 5 篇
多謝王文彥先生這麼有誠意的回應,

事實上,和網友在討論區交流,不亦樂乎?

至於「聯合聲明」我們採用不點名方式,的確是想給對方及自己留有一線的餘地,這方面,我承認是不及王先生的坦率的。多謝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