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者:小女子 | 2008-07-31 | 我對「行業陋習」論的看法 | 施永青先生一句「行業陋習」我是仍可理解(死撐)但我完全不能諒解 (道理很簡單:因收授回佣及訛騙公司是法律不容許的). 但施永青先生另一句「我的伙計係的mud野東西我點會吾知啞」我先至勁難接受同勁難明。如果施永青先生早知這是「行業陋習」同施永青先生又知佢的伙計係的mud野東西點解施永青先生吾早的防止這類「行業陋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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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網主 | 2008-08-01 | 第1篇 回應主文 | 十分抱歉,本網頁因為之前沒有將<<論盡中原十月事件>> 文章系列放入『坐言論道』專欄中,令本網網友們看不到,或許因此忽略了王先生過去的有關言論,各位請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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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小女子 | 2008-08-01 | 第2篇 回應主文 | 沒有「行業陋習」這回事. 從小父毋師長只教導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罪=罰, 同樣地, 無為不=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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