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者:Kris Fung2023-01-19
本人本身和爸爸媽媽住公屋,其後結婚有了囡囡,我與先生一起抽中白居二,公屋單位刪除了我的戶藉,白居二哩間居屋,只落左老公名,亦係老公一個人入息批按揭同一個人供,再之後爸爸過身,我地用媽媽名用公屋資格買了一間新居屋單位比吽A想問問媽媽現在70歲,想立平安紙日後居屋會留比親人,初初妢Q留比我個女,但原來承繼左之後好似會令囡囡無左首置資格??咁想問問,我媽媽可以轉名比我承繼嗎?但我了解過好似同時唔可以擁有兩個居屋單位既物業,但因為當初居屋樓契並沒有出現過我個名,咁係咪可以承繼到呢?謝謝
留言者:客戶服務部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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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由於你的情況較為複雜,建議你就以上情況諮詢獨立的法律意見,以保障你的利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