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相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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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某日報在顯著的位置及篇幅向本公司發出道歉啟事,同時作出了金錢的賠償,數目絕不能夠彌補錯誤佈導引起本公司的信譽損失,補救只有把事情更正.事實上,98年頭,幾乎所有地產代理放棄成交少的居屋第二市場,本公司主旨一向堅守工作崗位,逆流而上,開設居二小組及開幕悅湖山莊分行,以獨家代理方式及加快解決市場的運作過程引起的困難,結果悅湖山莊成交是全港居二之冠,比一般無地產代理進駐的居屋屋苑多十多倍之強,在專業精神及法律範疇來說,本公司的方式是完全符合及受到崇高讚賞,但對手高明的公關手段,不斷向客戶(包括業主)及傳媒發放錯誤的評價,更斗膽帶同被錯誤引導的客戶上警局報警,浪費警力及更令客戶成為誹謗者.
現今,事情已水落石出,相信客戶可從過去同業的表現,知道黑手是誰!本公司正與律師商討向發放謠言者起訴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