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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二手市場的九個建議方案之

1. 簡化居屋第二市場申請程序

居屋第二市場不單止龐大,而且是一個可享有九成半按揭的市場,公屋居民是可以不需要有任何置業資助貸款的情形下也可以向銀行借到九成半按揭,如果這市場開放得好,不單止令到地產市場在最基本點得到起動,而且更可以令到公屋更快騰出空的住戶出來給公屋輪候者上樓,更容易落實政府救市目標中申請者三年上樓的承諾!而且居屋業主賣出了樓後亦會作出齒輪效益去買中價樓,這樣對樓市十分有幫助!

而居屋第二市場運作上的樽頸位,便是業主要賣出時是先要申請可供出售証明書,及買家買入時是要先申請購買資格証明書,而這個程序令市道愈差時有關市場便愈萎縮,業主因要每次先給570元去申請可供出售証明書才可賣樓,及因買家亦因市場淡靜時條件有更多選擇,所以亦不會有很大興趣在未揀樓先申請購買資格証明書,在缺乏有關批准証情形下居屋第二市場便更難配對成功,惡性循環令到市場不斷萎縮。

因此,我們認為應取消可供出售証及購買資格証明書這程序,或將有關程序延遲到在臨時合約後至簽契期間同時進行,這樣可令市場轉活,至於保障消費者方面,其實並不困難,因為居屋第二市場的買賣,政府已規定標準模式的特定合約,如果想就新變化去迎合市場,可以在新合約上加上聲明及註解,至於法例要求方面,有關居二買賣的程序之規定並不屬主體法例,其實如果政府想修改並不是困難的事。

預算這做法如果推行可增加居屋第二市場50%的成交量,即增加1409宗。
*2819(2001年全年居二成交)X50%=1409